八一乡丰收村和章嘉庙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承包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已于2013年7月9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批复文号为:内政土发[2013]481号。批复中同意该批次项目用地征收丰收村和章嘉庙村集体土地共59.8074公顷。其中:
地块一:拟征收章嘉庙村集体土地0.8510公顷,其中:耕地0.6122公顷、未利用地0.0341公顷、建设用地0.2047公顷。具体位置:东至建设用地,西至耕地,南至恒丰街,北至鲁花街。
地块二:拟征收章嘉庙村集体土地5.2120公顷,其中:耕地1.5638公顷、未利用地2.8532公顷、建设用地0.7950公顷;征收丰收村集体土地50.2907公顷,其中:耕地18.5726公顷、未利用地16.0326公顷、建设用地15.6855公顷。具体位置:东至建设用地,西至电厂路,南至联邦制药公司,北至五原街。
地块三:拟征收章嘉庙村集体土地3.4537公顷,其中:耕地2.0673公顷、未利用地1.3864公顷。具体位置:东至耕地、未利用地,西至耕地、未利用地,南至恒丰街,北至耕地。
八一乡章嘉庙村、丰收村区片综合地价产值标准为2.3265万元/公顷(1551元/亩),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产值标准的10倍给予补偿;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产值标准的15倍给予补偿;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58.1625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补偿。征地总费用为3478.5479万元,实行货币安置,全部已补偿到位。
特此告知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