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被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区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优秀组织奖。
巴彦淖尔市扎实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国土资源部门主动与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方式,运用标语、告示牌、宣传车等农村牧区普遍接受的传播载体,对此项工作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的宣传,增强了宣传实效。三是注重培训和指导,确保成果质量。全市共举办3期培训班,累计培训161人次。并及时制定印发三个指导意见,对指导和规范全市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时间倒排,定期召开推进会,定期排序通报。市局在不同旗县召开3次推进会,参加人数180人左右。同时,不定期到各旗县区实地指导和解决问题。五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通过在试点杭锦后旗召开推进会,在工作方法、技术运用、规范成果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并为市局检查指导其他地区工作、制定出台规范标准及指导意见提供了参考依据和经验。
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于2012年12月底完成市级验收,2013年5月中旬通过自治区检查,10月中旬通过国家级抽查。
目前全市应确权登记发证面积6132413.97公顷,宗地数3003宗;已确权登记发证面积6090142.89 公顷,宗地数2878宗,分别占应确权登记发证面积和宗地的 99.31%和 95.84%。由于权属争议导致未发证面积42271.08公顷,宗地数125宗,占应确权登记发证面积和宗地数的比例为0.69 %和4.16%。
地籍管理科 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