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0日
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为重点,结合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屡禁不止、纠而复发的顽固问题入手,全力提升干部职工公仆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二、目标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庸、懒、散、慢、推、拖”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及“雁过拔毛”等方面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办事群众明显受益、政治生态明显改善。
三、整治重点
1、动力不足“懒作为”,消极逃避“不作为”
对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精神萎靡,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了事、走过场,“牵头不挂帅,挂帅不出征”;只图简便省事,不做具体分析,不顾成效与后果,简单决策一刀切;不想为、不愿为,怕麻烦、怕担责,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空喊口号、乱刷标语,以标语口号落实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不说实话、不干实事。
2、能力不足“不会为”,用权任性“乱作为”
不注重新知识、新能力的学习和知识储备提升,工作中理不清思路、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面对工作束手无策,“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党性观念、党纪意识不强,法治意识差,不讲规矩、用权任性,甚至以权谋私、顶风违纪。
3、遇利相争,遇责推诿
强调部门或个人利益,有利的事情争着干,担责的事情相互推诿;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
4、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在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矿业权招拍挂、土地整治和地质环境治理、不动产登记、执法监察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5、工作敷衍,纪律涣散
不认真、不努力,拈轻怕重、虚于应付;工作拖沓、碌碌无为,投机取巧,混日子;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工作纪律涣散,在岗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上班时间玩游戏、玩手机、逛淘宝、炒股票,不按要求参加会议,开会时间打瞌睡、接电话,甚至台上开大会、台下开小会;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6、漠视群众,冷硬横推
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服务群众拉腔摆谱,爱理不理;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让群众和服务对象来回跑腿;业务不熟,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或应一次性告知的事项说半句留半句,缺乏耐心解释,导致拖延办事时限,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随意脱岗,有的请假不在岗位却无人顶替,导致群众办事找不着门,签字盖章找不着人,贻误工作,造成服务对象不满。
7、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便民及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对国家、自治区明令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执行走样,符合条件的,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办理。不钻研学习业务,执行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遇事以材料不全、没有政策依据、没有领导指示、没有惯例为由,据不受理、顶着不办,只考虑“不能行”,不考虑“如何行”。行政审批业务和窗口服务单位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不进入,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前店后厂、厅外循环”审批。
8、敷衍诉求,不查不纠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纠正,只承诺、不做事,久拖不决;对投诉举报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纠、纠而不治,整改不认真、不到位。
9、权利寻租,吃拿卡要
利用职权故意刁难当事人,人为设置换届,搞权利寻租;办事不公、有法不依,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10、巧立名目,变相收费
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巧立办事名目,变相收取费用;看人下菜,选择性、随意性执法;搭车收费,捆绑收费,制定并参与中介机构垄断经营。
11、重罚轻管、以罚代管
执法不公、方法简单,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将罚款和收支挂钩,收费罚款不开发票或不据实开发票,为违法者提供“保护伞”,凭罚没款搞创收,用罚没款滥发福利、补贴。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7年5月3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5月31日—6月23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广泛动员,抓好落实,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依托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主流媒体优势,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传播平台,集中时间、集中版面,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23日—7月1日)
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对照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清单,列出本单位本科室工作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接受网上举报、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企业、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自查不深、问题不准、不全面的单位或科室,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7月1日—8月15日)
市局纪检组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督导机制,采取定期巡回检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贯彻于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发现问题精准、促进整改有力。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要“零容忍”,并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纪检组、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8月16日—10月15日)
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自查自纠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按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行驶依据、办理主体、受理条件、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方式等要素,通过网上公布、媒体公示、制作服务指南、发放办事告知单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承诺践诺,坚决杜绝承诺不兑现的问题。坚决克服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决不允许在整改问题上打折扣、搞变通,决不能有死角、留余地,对存在问题应改未改或整改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甚至边整改边反弹的,将对单位或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牵头单位: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6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场持久战,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抓常抓长,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着力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硬功夫,在严肃工作纪律上动真格,在提升工作效能上亮实招,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努力营造放心投资、安心创业的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责任,扎实开展本单位本科室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科室整治方案的制定、整治工作的开展、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对象、不打招呼,采取集中抽查、信访核查、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的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各科室特别是窗口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组要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群众投诉快速受理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单位或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清晰界定单位、科室职责权限,及时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同时,持续整治凸显出的问题,在继续采取现有措施和办法的同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整治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
附件: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附件
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
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市局党组决定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屹隆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瑞军 党组成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刘进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智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段新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作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王烁溪 办公室主任
马 艳 人事科科长
张 磊 政策法规科科长
孔 楠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万利民 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段新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烁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 任:段新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王烁溪 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孔 楠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 磊 政策法规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建立完善监督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问责组,监督问责组设在纪检监察室。
组 长:邱作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马 艳 人事科科长
万利民 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问责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主任由万利民兼任,具体负责建立群众投诉快速受理查处机制,设专门投诉电话(0478-8985080),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予以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单位或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动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