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彦淖尔市天力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1508242011B00166 ,宗地四至为 东至:海西街,南至:纬二路,西至:西环路,北至:纬三路,面积为170923.25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 2011 年10月1日。
2、内蒙古西电济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1508242011B00177 ,宗地四至为 东至:西环路,南至:纬三路,西至:风电路,北至:北环路,面积为127498.13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 2011 年5月 10 日。
以上2宗土地,由于无法找到你方联系人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我局于2017年4月25日在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网、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与巴彦淖尔日报同时发布闲置土地调查公告,30日之后你方仍未提供任何书面说明材料。根据我局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2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本公告在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网http://www.meapechina.com/乌拉特中旗政府网http://www.wltzq.gov.cn/同时发布)
联系电话:0478-2641035
特此公告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