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实施临河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协议有偿收回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收回土地包括:
1.巴彦淖尔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一位于沃野街北、五一街南,总面积69366 平方米(合104亩),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二位于沃野街南、曙光街北,总面积68636.2平方米(合103亩),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位于新华街南、金川大道东 ,总面积14496.1平方米(合21.7亩),原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本公告期为10天(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0日),相关权益人对收回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365bet注册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
联系人:王瑞东(18648427218)、李玮(18904785009)
联系地址:365bet注册1002房间
联系电话:0478-8985104
特此公告。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