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0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收益5.57亿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减少1.45亿元,减幅20.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65亿元,同比减少0.99亿元,减幅21.35%;专项收入(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及价款)0.074亿元,同比减少0.059亿元,减幅44.12%;行政事业性收入1.39亿元,同比减少0.015亿元,减幅1.05%;其他收入0.31亿元,同比增加0.24亿元,增幅338%。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0.087亿元(2016年7月1日起停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故不再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完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办理矿业权业务的收费129万元。
(征费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