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6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乌拉特中旗及政府所在地海流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获批。
调整后,到2020年乌拉特中旗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8276.7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4486.8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442.54公顷以内,将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刘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