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出让计划以及地段地块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用地申请或者与申请
2、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用地者申请情况确定供地方式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出让文件
5、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6、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7、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8、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有形市场公布出让结果
9、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出让土地
10、受让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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